外事外教
新任全职外专来华手续办理指南(工作许可、签证及居留许可)
2018-10-29
该类全职外专指:与学院或学校首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且聘期不少于一学期的外籍专家。
第一步: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境外申办)
1、各系所负责人联络外籍专家提供下述材料,并交予学院外事办。
序号 | 材料 | 流程及注意事项 |
1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
i. 外籍专家填写《长聘外专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外事办。 ii. 外事办依据信息表在线生成正式文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FOR FOREIGNER'S WORK PERMIT》。 iii. 外籍专家打印《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APPLICATION FORM FOR FOREIGNER'S WORK PERMIT》,签字,发送返回高清扫描文件。 iv. 外事办打印签字版文件,并申请学校盖章。 |
2 | 护照首页高清扫描件 | 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六个月。且不得于聘用合同结束日期前到期。 |
3 | 电子照片 | 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白色背景,不得小于100K。 |
4 | 合同 |
i. 系所负责人或外籍专家联络人填写《长聘外籍教师聘用合同_模板》及《长聘外籍教师聘用合同附件_模板》。并发送至外事办(请联系外事办获取合同模板)。 ii. 外事办确认合同,并出具正式合同pdf文件。 iii. 系所负责人或外籍专家联络人向外籍专家提供正式合同pdf文件。 iv. 外籍专家打印正式合同,签字,并发送邮件返回合同高清扫描件。 v. 外事办打印签字版文件,并申请学院及学校盖章。 |
5 |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 |
i. 证书高清扫描件。 ii. 证书中文翻译件。外事办将翻译件送学院及学校盖章。 iii. 证书认证文件:外籍专家执证书原件至当地中国使领馆申请认证,认证文件提供扫描件至外事办。若外籍专家曾在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可免除认证。 iv. 如证书在中国获得,无需提供翻译件及认证文件。 |
6 | 工作资历证明 |
i. 工作资历证明:外籍专家联络原工作单位出具与受聘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 需加盖原单位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 ii. 证明文件的中文翻译件。外事办将翻译件送学院及学校盖章。 |
7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i. 无犯罪记录证明:外籍专家国籍国或常住地的警察、法院等机构出具。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至外事办。若外籍专家曾在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可免除出具证明。 ii. 无犯罪记录证明中文翻译件。外事办将翻译件送学院及学校盖章。 iii. 无犯罪记录证明认证文件:外籍专家执无犯罪记录证明至当地中国使领馆申请认证。认证文件提供扫描件至外事办。 |
8 | 体检证明 |
至当地正规医疗机构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扫描件至外事办。 |
9 | 随行家属材料 |
i. 未满18岁子女:护照扫描件、电子照片、出生证明扫描件及中文翻译。 ii. 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护照扫描件、电子照片、家属关系证书(如:配偶-结婚证、父母-出生证明或公证证明)及证书中文翻译。 |
特别提醒:上述所有材料原件需寄送至外事办;如外专曾在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则原件无需寄送,但务必随本人全部带至中国,以便办理后续手续。
2、学院外事办负责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若材料完备,申办时间约三周。
第二步:办理来华签证(Z签-30天)(境外申办)
外籍专家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至当地使领馆办理入境签证(签证有效期30天)。
第三步:校内申报
外籍专家获得签证,并确认来华行程后:
1、主请人/系所主任/系所外事联络人登录公司门户系统,在“个人业务—出入境业务—入境业务—申请工作/短期来访/国际会议签证”中创建新申请,填写外籍专家信息。
2、在线提交,并下载《公司聘请外国人来华申报表》,发送至外事办(tansf@pku.edu.cn)。
3、外事办申请学院盖章,并上交校国际合作部备案。
第四步: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境内申办)
1、外籍专家入境当日(或于最近的一个工作日)联络外事办,并提供下述材料。
a. 上述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境外)所有文件原件。
b. 至北京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体检(若在境外未进行体检)或办理体检验证证明(执境外体检报告原件)。体检/验证通过后,领取《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2份,并递交1份至外事办。
2、外事办协助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第五步:办理在华长期居留许可(境内申办)
1、外籍专家执下述文件至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办理在华长期居留许可。申办时间约三周。
a. 护照(原件)
b. 签证申请表(外事办提供)
c. 工作证明(外事办提供)
d. 《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1份
e.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事办协助申领)及复印件
f. 《行政工作许可决定书》(外事办协助申领)及复印件
g. 住宿证明(所在酒店公寓前台办理,若外籍人员自行解决住宿,需至住所所属派出所申请办理)
2、获得在华居留许可后,外籍专家需立刻至所在酒店公寓前台或住所所属派出所登记备案。
(为便于沟通,可下载附件指南英文版“Guide to the Application of Work Permit, Visa, and Residence Permit”,以供外专了解政策。)